(相關資料圖)
國家醫保局起草了《參照藥預溝通辦法(試行)》的征求意見稿,并于1月9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目前,我國在醫保藥品目錄調整時引入了選擇參照藥的做法,是測算藥品醫保支付標準的重要錨點。國家醫保局認為,有必要單獨設立參照藥溝通環節,以便于專家在目錄調整工作開始前就通過充分討論提出建議的參照藥,進一步提高參照藥選擇的科學性、公正性、規范性。根據文件,參照藥預溝通工作先從1類新藥起步,即按國家藥監局藥品新注冊分類批準上市的1類化學藥、1類治療用生物制品、1類中成藥。考慮到審批時間因素,尚未獲批上市但國家藥監部門已受理上市申請且已通過技術評審的1類新藥也可提前申請。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